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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假释听证 促进阳光执法
时间:2023-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落实全面推开公开听证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近日,鼓山地区检察院对闽江监狱服刑人员王某某假释案召开听证会。

鼓山地区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大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检察人员、监狱相关科室同志、服刑人员家属等在现场参加会议,服刑人员王某某以视频连线的形式参加听证。本次听证会聘请律师郑文培,社区工作人员汪姗、赵绍鸣担任听证员。

基本案情

服刑人员王某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于2019年10月初购买伪劣烟卷及真品烟用于销售,最终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附加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目前已全部缴纳,刑期自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刑罚执行机关于10月8日启动该犯报请假释程序。

会上,闽江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及监区管教民警各自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罪犯认罪悔罪态度、考核期间服刑表现、社区调查评估意见等情况;检察人员发表检察意见;服刑人员亲属表示愿意承担担保人的义务;服刑人员王某某也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作了陈述。

随后,听证员发表评议意见,认为服刑人员王某某符合假释条件,同时还表示,通过参加本次听证会,切实感受到执法办案机关在规范刑罚执行工作中做出的努力。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是切实强化案件办理程序机制的有力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确保假释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