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违规发放养老金问题,鼓山地区检察院深入分析原因,经授权依法立案调查,向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提出诉前《磋商意见书》。接到该院意见书后,相关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结合违规领取人个人经济情况,制定了一次性和分期返还两种方案。截至目前已全部追回违规发放养老金5万余元。
据了解,早在2020年9月,鼓山地区检察院已针对此问题向相关人社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其依法追回郭某等十余名罪犯领取的养老金共50.1万余元,并向属地基层院移送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线索16条。
为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鼓山地区检察院与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进一步协商构建信息全面共享共通机制,重点围绕社保养老金发放监管的难点和重点、机制制度落实及罪犯信息通报报备等情况,建立了新入监罪犯信息共享与排查核查协议、每季度定期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助力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近日,鼓山地区检察院再次走访人社部门,开展落实《磋商意见书》情况“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据悉,该院将持续跟踪,通过精准履职、强化监督、多方合力,堵住这一违规发放养老金的漏洞,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